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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事指南
國家助學金申請指南

 (一)調整國家助學金資助范圍

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、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。一、二年級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對應年級在校學生數的15%確定。為切實減輕貧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家庭經濟負擔,對列入《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(2011- 2020年)》所確定的六盤山區等11個連片特困地區涉及我省的26個縣(市)和其他10個比照西部政策的縣(市)及林區的中等職業學校的一、二年級農村戶籍學生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范圍。

(二)國家助學金標準及資助對象的認定

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,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國家助學金須符合下述條件之一:

1.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;

2.孤兒、烈士子女及殘疾人家庭學生和殘疾學生;

3.家庭或學生遭受天災人禍,造成重大損失,無力負擔學費的學生;

4.家庭直系成員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;

5.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;

6.三峽工程、南水北調工程等庫區貧困移民子女;

7.其他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。

符合第1、2條的學生,需提供低保證及其年審證明,以及民政部門出具的孤殘、烈士證件;符合第3、5、7條的學生,需提供相關單位證明;符合第4、6條的學生,需分別提供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和庫區移民證明。

(三)享受國家助學金時限規定

一年制中職學生享受第一學期中職國家助學金;兩年制中職學生享受第一學年中職國家助學金;三年制(含)以上中職學生,享受第一、二學年中職國家助學金。

(四)國家助學金申報注意事項

每年年9月-11月,將由學校統一組織收集申報材料,并公平公正地進行審核受助資格,各位家長與學生服從校方安排準備好申報材料即可。助學金申報時間截止時間為每年11月30日,逾期將無法申報。